写在结局之前
根据诺克斯宅邸的状况,能够实现偷诺克斯的画的人只有诺克斯家里面的人,排除掉无名的仆人就只剩下了琼和诺克斯两个人。
琼的关键问题在于作为女秘书难以一个人把尸体搬运到棺材当中,诺克斯的问题在于最开始难以栽赃卡基斯,因为琼看到杯子是卡基斯已经死之后,此时诺克斯已经无法再设局了。况且如果是诺克斯下手,他主动来到警局阐述关于画的事那一段动机过于诡异。
这么看来两者都无法独立作案,但我实在不理解最后打字机的线索,应该还有什么疏忽之处,这里就猜诺克斯凶手吧。
诡计鉴赏
最开始拿到这本书时一看目录,推理小说有 40 章 400 页,拖沓如占星术杀人魔法也不过 350 页,不敢想希腊棺材观感会有多糟糕。然而作者选择了连环诡计来吸引读者的主义,连环诡计的设计炉火纯青,完全足以支撑起 400 页的内容,也算是洗刷了我对埃勒里·奎因糟糕的印象了。
第一个案就远超预期,根据茶壶的描述很容易意识到水量不正常,然而很难根据领带猜到卡基斯非盲这一点进而联想到卡基斯是凶手,这个我认为是最为精彩的一个诡计 (虽然很快被推翻了)。
第二案就很稀疏平常了,烟草中的钥匙和没烧完的遗书栽赃的意味太明显了,又没有给出额外的线索。
最后检察官作为凶手的设计确实出乎意料,推理小说的惯性思维作用下根本不会联想警局的一方人会出现凶手,完全没有抓住作者关于检察官的任何线索暗示,也算是棋差一着了。